据《中国日报》报道,2015年2月9日-13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在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隆重举行。中国翻译协会理事、广东省翻译协会副会长、中山大学专家顾问、广东省青联委员、策马集团董事长唐兴出席会议,并向大会秘书处提案组提交了题为《关于翻译行业以地方立法促进中央立法的建议》的书面建议案。
这是中国地方“两会”首次接纳关于翻译行业立法的建议案,此前,全国政协委员、时任中国外文局副局长、中国翻译协会副会长黄友义曾在全国“两会”期间提案呼吁国家立法规范翻译市场,但遇到了来自两个方面的挑战:
其一,诚如原国务委员、中国翻译协会名誉会长唐家璇指出:由于立法需要比较长的程序,需要得到全社会更大的关注、更大的支持,使立法的相关条件逐步迈向成熟。
其二,诚如黄友义所言:“问题之一恰恰是我们国家没有一个明确的翻译主管行政部门。于是,虽然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在政协会议上同意把我的提案立案,但是在寻找国家主管部门时遇到了问题”。
对于上述两大挑战,唐兴在人大建议案中提出了自己关于翻译行业立法的“破局”新思维,旨在提升立法效率,务实推进翻译行业健康发展。
其一,唐兴强调:“翻译行业直接从国家层面立法未必适合中国国情,地方先行可破僵局”。他认为“先地方后中央模式”是法治化进程效率的需要,并以《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作为中国首部系统规范行政程序的地方规章填补中国行政程序立法空白为例,赞扬湖南此举不等不靠,率先作为,堪为楷模。他表示:“中国太大,涉及面太广,制定全国性法规需要花费太长的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先行突破,为全国性立法提供镜鉴。一个地方积累一个方面的经验,众多地方便可积累多方面的经验,在此基础上,全国性法律也将水到渠成,且更加切实可行”,言辞间饱含着对翻译行业“以地方立法促进中央立法”果断破局的期待。
为什么是广东先行?唐兴补充论证道:“经济发达程度决定了各省对于翻译行业立法的迫切性存在显著差异。以与中国同属大陆法系的德国为例,德国各联邦州享有文教事业立法自主权,其中经济相对发达的9个联邦州由于对外交流频繁,翻译人员需求量大,都制订了相应的翻译人员管理条例;而经济相对落后的7个联邦州,由于翻译人员需求量少,均无相关立法。广东省作为对中国经济贡献度最高的省份,理应在翻译行业立法方面带头作出表率。”
其二,对于翻译行业缺乏行政主管部门的问题,唐兴认为已世易时移,如今各方面的政策正在凸现有利于翻译行业立法的重大转折性机遇。十八大提出“政社分开”,重新理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勇于将原先大包大揽的社会事务托付给社会组织,从而实现政府职能转变,顺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十八届二中全会传递出了深入推进政社分开、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的积极信号。行业协会将不再局限于自律管理,而体现出更多、更全面的行业管理。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他表示,在“政社分开”的新背景下,是否拥有行政主管部门已非题中之义,既然行业协会不再局限于自律管理,黄友义当年对“目前行业的管理和规范只能依靠行业自律”所持的担心也将不复存在。
2015年2月11日上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所作的《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呼应了唐兴的这一判断。报告明文指出:“继续探索和完善法规多元起草机制,加大专业性较强的法规草案委托第三方起草的力度,力争常委会委托第三方起草的法规比例达到20%左右。”唐兴认为,对于专业性较强的翻译行业立法工作,广东省翻译协会完全应当顺势而为,独立承担起第三方立法的光荣使命,以地方性探索为加速国家立法进程开辟先机。
转载自《中国日报》2015年2月16日报道,原文章名《策马董事长唐兴出席广东两会:翻译立法新思维》。